2023年9月16日下午,上海交通大学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系列学术讲座第71讲在徐汇校区凯原法学院203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次讲座以《香港竞争法律制度及其实施》为题,由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行政总裁毕仲明(Rasul BUTT)先生主讲,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先林教授主持,经济法学科诸多同学参加了此次讲座。
本次讲座中,毕仲明先生从香港的《竞争条例》、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的执法工作、倡导工作、咨询工作以及竞争事务委员会与内地、国际的合作等方面进行分享。首先,毕先生介绍了香港的《竞争条例》的制定、实施的特殊背景及主要内容,梳理了香港的《竞争条例》与《反垄断法》之间的差异,并介绍了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的组织架构。其次,毕先生就香港的竞争执法工具及补救措施、香港的竞争法庭实践情况、三大优先执法领域以及重要执法案例等内容进行分享。同时,毕先生对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实施的倡导工作以及为提高公众对《竞争条例》的了解进行的宣传培训工作进行了介绍。最后,毕先生就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与内地有关部门及国际合作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分享。
与谈环节,王先林教授提到,毕先生的分享介绍了香港的《竞争条例》的实施背景和基本的制度框架,及其与内地《反垄断法》的相同点与不同点,通过毕先生的介绍,我们对香港竞争法律制度有了更深入、全面的了解。尤其是,我们知道不同法域间竞争法的实体制度虽然存在差异,但也具有较强的共通性。而毕先生关于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竞争法庭特点的介绍,生动地呈现了不同法域之间竞争法律制度在程序、实施体制方面存在的较大差异性。
提问环节,博士生詹馥静就香港《竞争条例》中的经营者承诺制度 、欧盟承诺决定制度以及美国的同意令制度之间的差异进行了提问。毕先生从经营者承诺制度在磋商成本上的差异进行了分析。
博士生李中衡就香港民众对于《竞争条例》的制定与实施的认知,以及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对于跨行业并购竞争执法问题进行了提问。毕先生结合香港特殊的社会背景、竞争执法的阻力以及竞争制度的设置等方面进行了回应。
硕士生潘乙彤就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与学术界的合作与交流对执法实践的影响进行了提问。毕先生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并表达了与学术界的合作与交流,对竞争执法有着重要影响和现实意义。
最后,王先林教授进行简要的总结,并对毕先生所做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并希望今后有更多的交流机会,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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