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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
日本参议院正式通过《促进特定智能手机软件竞争法》
发表时间:2024-06-16 阅读次数:285次

      2024年6月12日,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Japan Fair Trade Commission,JFTC)于2024年4月26日提交给日本内阁的《促进特定智能手机软件竞争法》在参议院全体会议上正式获得批准和通过。该法旨在为智能手机软件市场营造一种竞争环境,通过竞争激活各种实体的创新能力与动力,使消费者可以选择和享受创新创造带来的各种服务,同时确保使用智能手机所必需的软件(移动操作系统、应用程序商店、浏览器和搜索引擎等“特定软件”)的安全性。

 

 

法案的背景与意义

 

      该法案旨在通过确保日本经济增长引擎——数字领域的公平竞争环境,从而促进创新,扩大消费者的选择。

 

      随着智能手机迅速普及并成为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的基础,而智能手机的应用软件仅由少数平台经营者提供,在相关市场形成了寡头结构。这些经营者的反竞争行为阻碍了特定软件市场的公平和自由竞争。但由于《反垄断法》的个案审查需耗费大量时间,因而对市场竞争秩序进行事后救济是十分困难的;且由于潜在竞争者难以进入市场,市场的自我纠正机制也很难发挥作用。

 

      政府需要确保各种类型的公司或企业,而不仅仅是数字平台运营商,都能公平公正地享受数字市场增长的成果。这项法案对标美国司法部对数字平台运营商的诉讼、欧盟《数字市场法》以及英国《数字市场、竞争和消费者法案》等反垄断监管手段,为维护平公平公平的竞争环境,日本市场也需要新的法律框架来对抗数字平台运营商。

 

 

法案内容大纲

 

      (1)指定特定软件“指定提供商”

 

      为了解决特定软件市场存在的竞争问题,JFTC将相关市场业务规模达到内阁令标准的经营者,称为“指定提供商”。“指定提供商”不得阻止第三方提供商提供自己的应用程序商店,除非是为实现安全、隐私、保护青少年等目的所必需的正当措施。

 

      (2)禁止行为与合规机制(事前规定)

 

      为解决围绕特定软件的市场竞争问题,该法案规定了“指定提供商”不得从事的某些活动(“被禁止的行为”),以及他们必须采取的某些措施(“合规措施”)。

 

      (3)确保监管有效性的措施

 

      该法案要求“指定提供商”提交合规报告;确保利益相关者能够提交信息;使有关部委和机构能够进行合作;授权JFTC进行调查、发布勒令停止令、支付附加费令(相关营业额的20%)等。

 

      (4)生效日期

 

      该法案应在颁布之日起一年半内由内阁命令规定的日期生效(不包括某些条款)。

 

来源:武大知识产权与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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