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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华为中兴低价销售基带芯片排挤竞争对手!欧盟普通法院判决小幅下调高通公司反垄断处罚
发表时间:2024-09-24 阅读次数:47次

 

 

      据欧盟法院新闻,欧盟普通法院于2024年9月18日针对高通公司撤销欧盟委员会于2019年7月18日作出的反垄断罚款的请求作出了判决,支持了欧盟委员会对高通处以的大部分罚款,将罚款金额从2.42亿欧元小幅下调至2.387亿欧元。

 

      就高通的几项主要抗辩而言:(1)欧盟普通法院驳回了高通公司关于欧盟委员会应该使用SSNIP测试来界定相关市场的抗辩,因为该方法并非界定相关市场的唯一方法;(2)法院也驳回了高通关于欧盟委员会在价格-成本测试中使用的成本基准价的抗辩,因为所选取的成本基准价更有利于高通,且欧盟委员会选取该成本基准价以查明高通是否意图消灭竞争者;(3)关于欧盟委员会对Icera被市场淘汰的调查结果,法院指出,与高通的指责相反,欧盟委员会在审查占支配地位的企业是否收取了掠夺性价格时,并不要求审查有争议做法所涵盖的市场份额是否足够大到导致该做法具有反竞争效果;(4)至于高通主张“同等效率竞争者”测试未在相关市场得到应用,法院指出,从本质上讲,欧盟委员会调查潜在的掠夺性定价、在比较占支配地位的企业收取的价格与部分成本,以评估该企业是否定价低于平均总成本(ATC)但高于平均可变成本(AVC)时,已经包含了“与效率相当的竞争对手”分析。

 

      这一判决是针对高通在2009年至2011年间以低于成本价向其主要客户华为、中兴销售其UMTS基带芯片组的行为,该行为被认为是掠夺性定价,目的是排除竞争对手英国公司Icera(后被美国Nvidia英伟达公司收购)。

 

      尽管罚款金额有所下调,高通并未完全接受这一判决,虽表示尊重法院的决定,但对判决和委员会的决定表示不同意,并认为自己一直遵守欧盟竞争法。

 

来源:竞争法与商业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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