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0日,法国竞争管理局对电气设备制造商施耐德电气公司(Schneider Electric)和罗格朗公司(Legrand),及其分销商蓝格赛公司(Rexel)和索能达公司(Sonepar)处以共计4.7亿欧元的罚款,原因是上述电气设备公司实施了纵向价格控制行为。
法国竞争管理局的处罚决定是基于以下两项纵向协议而作出的:第一项协议由施耐德电气及其分销商蓝格赛和索能达达成,于2012年12月至2018年9月期间实施;第二项协议由罗格朗及其分销商蓝格赛达成,于2012年5月至2015年9月期间实施。法国竞争管理局发现,这两项协议采取了“克减”(derogation)机制,它使电气设备制造商能够确定其产品转售给最终客户的价格,并使分销商得以保持其利润水平。
“克减”机制最初是为了满足最终客户的需求而设定的。低压电气设备的最终客户经常要求直接从供应商处获得低于分销商标准的采购价格。为了使分销商能够在不亏本转售的情况下满足最终客户需求,年度框架分销合同通常包括调整分销商标准采购价格的机制。具体而言,供应商以信用证的形式授予分销商标准采购价格折扣,使分销商能够向最终客户提供低于标准采购价的价格。新设定的采购价格足够低,允许分销商根据自身需要向最终客户提供额外的降价,这一机制之前并未被法国竞争管理局所禁止。
然而,在本案中,法国竞争管理局发现,尽管协议中授予最终客户的新价格被描述为“最高价格”或“建议价格”,但实际上它们从一开始就被施耐德电气和罗格朗设想为固定价格。固定价格使施耐德电气和罗格朗能够加强对法国电气设备价格水平的控制,并限制分销商之间的品牌内部竞争。相关文件也表明,蓝格赛和索能达知道供应商的真实目的,并且在该机制下他们能够从协议所保证的利润率水平中受益。
因此,法国竞争管理局认为,本案所有相关方在知道协议涉嫌违法的情况下,为了自身利益而人为地维持价格水平。由于低压电气设备行业具有上游和下游高度集中的特点,四家法国主要电气设备公司同时实施价格垄断的行为给相关市场带来的竞争损害更加严重。基于纵向价格卡特尔的危害性、反垄断行为的数量和相互作用、相关方的知情情况及自身强大的财务实力,法国竞争管理局对本案四家公司处以共计4.7亿欧元的罚款。
来源:武大知识产权与竞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