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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全国首部公平竞争审查省级政府规章
发表时间:2024-04-01 阅读次数:96次

      为打造更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为全国首部公平竞争审查省级政府规章。

 

      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被视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去年以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通过交叉检查纠正了一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如某市住建局下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考核办法》,按照公司注册地是否在本市设置加分项,排斥和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投标。

 

      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实施的《办法》将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设置不合理条件列为重点审查内容,具体包括“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设置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排斥经营者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规定要求经营者在本地注册设立法人或者分支机构”等6种常见问题。

 

      据悉,《办法》除了细化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外,还在创新公平竞争审查模式、规范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保障、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监督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如:政策文件没有经过公平竞争审查,或者经审查不符合公平竞争规定的,不得提交行政合法性审查,不得提请审议或者制定出台;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的政策文件,有权进行投诉、举报或者反映;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办法》规定的行为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休戚相关,浙江目前已经在着手梳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制订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严格查处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转嫁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努力打造公平竞争、规范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

 

      聚焦企业公平享受政府资源要素的需求,浙江将在该省域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去年,浙江已在16个市县开展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制、公平竞争审查集中审查、会审等改革试点。今年浙江将全面推广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制、公平竞争审查会审试点经验,开展分行业、分领域规范公平竞争审查试点,提升企业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公平性、透明度和普惠性。

 

来源:浙江省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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