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上海市法学会竞争法研究会
上海交通大学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
韩国竞争主管机构修订合并审查标准以反映数字经济特点
发表时间:2024-05-11 阅读次数:224次

      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KFTC)近日宣布修订《企业合并审查准则(기업결합 심사기준)》,并于2024年5月1日起实施。此次修订旨在反映数字经济的特点,确保平衡审查数字领域企业合并的限制竞争效应和效率提升,有效保护市场竞争,进一步促进数字经济特有的创新。

 

      KFTC在公告中指出,提供数字服务的经营者具有与传统经营者不同的特性。一些服务甚至是免费提供的,而许多用户已经使用某些服务本身就是对该服务需求的网络效应的重要特征。虽然这些特征已经在KFTC的企业合并审查过程中考虑过,但并未在审查准则中得到反映,因此有必要增加企业的可预测性。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相关市场界定方面:

 

      (1) 明确了对提供免费服务但通过广告、收集个人信息等方式获取回报的情况,可根据服务质量下降导致的需求替代来界定市场。

 

      (2) 新增了多边市场的市场界定标准。比如,如果企业在A面为用户提供服务,B面为另一用户群提供服务,且A面用户数量增加会提高B面需求,可将A面和B面界定为一个市场。

 

      (3) 增加了创新市场界定的示例,如半导体制造设备开发、智能设备操作系统开发等存在创新竞争关系的情况。

 

      竞争效果评估方面:

 

      (1) 在评估合并后的反竞争效果时,将考虑网络效应因素。如合并导致用户规模或数据量增加,可能会增强企业市场支配力。

 

      (2) 对免费服务,可根据用户规模或使用频率等替代指标衡量市场份额,评估非价格竞争限制的可能性。

 

      (3) 对混合合并,如果一方产品具有很高的用户忠诚度,将考虑该产品的市场力量可能转移到另一产品市场的情况。

 

      (4)新标准还强化了对数字领域特有的效率增加效果的考量,例如,创新性服务的产生、初创企业的收购导致资本回收及新的初创企业创立等效果都被考虑在内。

 

 

      明确建议审查标准:

      

      修订的审查标准将在线平台企业收购与其服务或补充关系不大的其他行业企业作为建议审查对象。如果在线平台合并的对象企业上一年月均用户超过500万,即使业务无关也将排除简易程序。这是考虑到被收购企业拥有超过韩国人口约10%以上的客户时,其经济影响不容忽视的结果。

 

      此外,私募基金内部有限合伙人持股变动新纳入简易审查范围。对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PEF”)的现有有限责任合伙人(以下简称“LP”)参与PEF的增资或收购其他LP的股份等行为,考虑到这是PEF内部行为,不会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被新纳入简化审查对象。

 

来源:社科大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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